按照《阿壩州2019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公告》規定,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文太菊、薛艷秋2名同志符合錄用為公務員條件,擬予錄用。現予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下午6時)。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向阿壩州紀委派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組反映(電話0837-2825770),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附件:阿壩州2019年定向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擬錄用遞補人員名單
(點擊下載)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