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組織部 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村任職的公告》規定,張頔等19名考生完成了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等程序,符合本次公招聘用條件,擬聘用為瀘州市納溪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時間從2018年8月27日至9月4日。
公示期間,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要求舉報者署實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監督舉報電話:0830-4212407。
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組織部
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