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區衛計局《關于2017年眉山市彭山區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公告》規定,現將經過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從公示之日起計算,公示人員見附件。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37627056。
監督電話:
眉山市彭山區紀委(監察局):(028)37623423
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610828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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