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2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關于2015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定,現將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各職位總成績排名及體檢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各職位總成績及排名
成都市公安機關2015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各職位總成績排名見附件1。
按照《公告》規定,在參加面試(維語、藏語翻譯職位為專業測試)且面試成績(維語、藏語翻譯職位為專業測試)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或專業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各選調職位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體檢安排
(一)體檢時間:2016年1月30日-1月31日(其中:報考成都市公安局職位二(男)總成績排名第1名至第150名的考生體檢日期為1月30日,該職位其余進入體檢的考生及報考其他職位考生體檢日期為1月31日)
(二)體檢地點: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體檢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區署前街9號,附件2)。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于體檢當日上午7:30前到上述指定體檢地點集中,未在體檢當日7:30到指定地點集中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體檢。
三、體檢標準及后續工作安排
(一)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生未在選調機關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項目的,不得進入下一選調環節。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二)體檢結論將于2016年2月4日在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dpta.gov.cn)公布。選調單位或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成都市公安局組織進行考察。
三、考生注意事項
(一)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不含過期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面試通知書》或《專業測試通知書》、體檢費用(約580元)、近期一寸證件照一張(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簽字筆。
(二)體檢當日早晨切勿進食,空腹體檢。體檢前請考生保持正常飲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飲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類食物;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考生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需測矯正視力的考生請自備眼鏡。體檢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類藥物。
(三)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必須服從帶隊醫生和民警的指揮。
(四)參加體檢的考生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請人代檢或者代他人體檢,違者按違紀處理并取消相關人員參加遴選的資格。
(五)體檢全過程必須關閉手機,違者按違紀處理。
(六)考生應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
未盡事宜,請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電話:028-86407323)咨詢。
附件:1、成都市公安機關2015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各職位總成績排名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地點位置圖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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