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9來源:本站采編
潘珍同志參加2014年青神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時,因懷孕推遲體檢,期滿后體檢合格。根據中共青神縣委組織部、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4年青神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現將經過考核、體檢合格的潘珍同志予以公示(基本情況見附件)。公示期限為7天,從公示之日起計算。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反映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社會監督電話:028—38811535(縣紀委)
028—38861997(縣委組織部)
028—38816634(縣人社局)
附件:潘珍同志基本情況表
序號 |
招聘單位 |
姓名 |
性別 |
崗位代碼 |
學歷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職稱資格(執業資格) |
備注 |
||
1 |
青神縣實驗 幼兒園 |
潘珍 |
女 |
2014208 |
專科 |
四川教育學院 |
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
中共青神縣委組織部 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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