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30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業局《關于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助理員、森林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點擊瀏覽,以下簡稱《考錄公告》)第四條(考試及資格復審)第(一)項(筆試)第3目(筆試加分)的規定,截至2015年4月28日止,我局陸續收到報考我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以下統稱公務員)所設職位考生報送的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查并報告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有3名考生符合《考錄公告》規定的加分條件,其中報考南江縣所設公務員職位的考生2人,平昌縣所設公務員職位的考生1人。經研究,擬按《考錄公告》明確的政策在筆試成績折合后予以加分。
現將符合加分條件擬按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單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自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6日)。公示期間,社會各界如有情況反映或舉報,請以電話或信函的方式同市紀委(監察局)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系。
聯系電話:(巴中長途區號:0827)
市紀委(監察局) 12388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266060
附件:二○一五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助理員、森林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巴中)符合政策擬加分考生人員名單(共3名)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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